警惕!“检测合格”报告可能是商家“P”的
深圳市消委会助力消费者在网购消费欺诈案件中成功维权
本报讯 (记者许创业)网络购物买到问题产品,商家拿出“检测合格”报告并拒绝退款,怎么办?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消委会”)公布一起网购消费欺诈投诉案件,并为避免网购“踩坑”支招。
据介绍,今年3月底,消费者何女士通过某网购平台店铺金某办公家具工厂购买3张靠椅,支付金额共1346.44元。收货后,何女士发现靠椅存在明显异味,于是向商家反馈问题。商家回应称异味属“出厂正常情况”,并出示一份显示“检验结论:合格”的检测报告,拒绝何女士的退款请求。何女士因协商无果,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请求协助维权。
深圳市消委会在调查中发现,商家提供的所谓“检测合格”的结论,与“国家家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官网中实际编号报告标注的甲醛释放量“不合格”结论存在明显区别,商家涉嫌通过“P图”手段将原报告中“不合格”结论篡改为“合格”。
基于该证据,深圳市消委会在与何女士充分沟通后,决定协助何女士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金某办公家具工厂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商品真实质量情况,虚构检验合格事实,构成消费欺诈。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商家退还何女士已支付部分货款746.44元,并承担商品价款3倍的赔偿金4039.32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购物消费欺诈案件,涉及经营者虚假供证与合同根本违约的双重法律责任。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网购售后多留心,检测报告会“说谎”。
对于网络购物,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注意保存订单信息、支付记录、商家承诺页面、聊天记录等,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警惕商家出示的“合格报告”,对商家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可尝试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真伪,或要求商家出示原件或查询报告编号;若商品存在质量或安全问题,可积极利用电商平台投诉机制,及时与平台及商家沟通,必要时可向消费者组织投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多维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退一赔三”;如涉及食品等领域,还可依据相关法律主张更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