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质量安全网
恪守质量诚信,践行社会责任
提高发展质量,助推经济发展

甘肃质量网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权威发布 > 维权案例

兰州佛慈跨省维权 西安佛慈被判更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9 阅读次数:0

据中国质量报讯 (杨柳岗)兰州佛慈、西安佛慈,虽然都叫佛慈,但两家企业其实根本没关系,日前,因企业名称中出现佛慈字样,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西安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简称西安佛慈)被判向有91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佛慈)赔偿91元,并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变更企业名称,今后不得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产品包装和说明中使用佛慈字样。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3日下发的民事判决书,西安佛慈成立于2006年9月8日,其登记注册日期虽早于兰州佛慈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日期,亦早于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佛慈商标评为驰名商标的日期,但兰州佛慈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显著性,兰州佛慈将佛慈作为主要辨识部分用于企业字号已有77年。同时,西安佛慈主要经营业务与兰州佛慈所从事生产经营领域高度重合,两企业命名结构高度相似,均为省会城市地名、佛慈、法人类型3部分的组合,会导致消费者对两者之间关系发生误认和混淆,构成对兰州佛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悉,兰州佛慈前身是1929年创建的上海佛慈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1956年迁至甘肃省会兰州。该公司于2006年12月荣获国家首批中华老字号认证,其持有的佛慈商标也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近年来,为维护佛慈品牌,兰州佛慈已开展了多次维权行动。佛慈已诞生91年,我们公司按照1年1元的标准提出了91元的象征性索赔,旨在依法维护企业的权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坚决抵制蹭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兰州佛慈总经理助理王富强说。

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