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稿(记者 付国进)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文,批准灵台县组织实施国家矮砧苹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该项目是甘肃省唯一的国家级矮砧苹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也是我省今年获批的唯一一项国家级第十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类项目。
项目申报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始终以建设国家矮砧苹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为目标,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主导作用,组织开展标准宣传,在项目申报、进度推进、评审筹备等各个环节做好组织协调及服务,力争让灵台苹果的品牌效应早日落地见效。
2019年项目申报任务下达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几次赴省、市市场监管局对接争取项目申报资格。项目征集后按照国家标准委通知,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后,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团队赴北京参加项目评审会进行答辩和补充汇报,由国家国家标准委专家组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评定。
第十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重点领域是培育提升农业品牌,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该项目是平凉市首次承担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3年,2022年年底前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对类项目给予经费补助。三年累计示范总面积达到2万亩。针对当前苹果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落实标准化管理为总抓手,通过项目实施过程中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使示范区内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体系覆盖率达到100﹪;新植苹果树2022年逐年进入挂果,优果率达到85﹪。2020年依托灵台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甘肃齐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灵台县钰圣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核心区域建成5000亩高标准矮砧苹果示范区,从选址建园到选择矮砧苗木、品种、土壤及水肥管理、整形修剪、疏花疏果、主要病虫害防治、提高果实品质、采收及包装全过程按照标准化管理体系操作,为后续建设树立标杆。2021年扩大到县域北部塬区5个乡镇,辐射带动建成1.5万亩标准化示范园。到2022年最终建成2万亩矮砧密植苹果示范园,并建立果品可追溯制度,确保果品从生产到餐桌上的安全。